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黃小希) 記者從30日在京舉行的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推進視頻會議獲悉,在完成第一階段準備工作後,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將於明年1月至2017年6月進入第二階段,完成普查和檢查驗收工作。
  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國地名管理和服務水平,我國定於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在全國範圍內、以縣為單位開展第二次地名普查。普查內容主要包括:查清地名基本情況,對不規範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依據國家有關標準設置地名標誌,建立區劃地名數據庫和檔案,加強普查成果轉化運用等。
  據介紹,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分三個階段實施。其中,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的第三階段工作,主要完成成果的上報和開發應用。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民政部部長李立國指出,明年是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第二階段普查工作的開局之年,各地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有序推進普查工作。要儘快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等圖錄典志編纂工作,及時彙總公佈普查數據,使社會各界能夠感受和應用實實在在的普查成果。
  據悉,2009年至2012年,我國開展了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工作,完成了359個縣(市、區)的地名普查,採集3000多萬條地名信息,設置10萬多個地名標誌。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範圍是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區域以外的全國所有陸地國土(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
  由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的資料顯示,1979年至1986年,我國進行了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近30年來,我國地名情況發生巨大變化,但現有地名資料滯後,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問題突出。(完)  (原標題: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將進入第二階段普查工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c50ncoil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