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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5月1日電 據美國僑報網編譯報道,4月30日,漢普夏縣(Hampshire County, MA.)高級法院陪審團就2013年麻省大學(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學生王維朗(Weilang Wang,音譯)強姦案做出裁決,駁回對王維朗強姦、猥褻以及毆打他人等指控。王維朗被判無罪。
  據麻省當地媒體“憲報網”(Gazett Net)報道,王維朗的律師約翰•康納(John Connor)表示,聽到判決,這名19歲的男孩非常興奮。王維朗的母親和姨媽特意從中國來到美國支持他。康納表示,王的母親和姨媽都不懂英語,根本無法理解庭審的內容,只能求助翻譯。
  該案的陪審團由10名女性與2名男性組成,經過6個小時的聽審,一致認為王維朗無罪。29日,陪審團成員經過1個小時的商討,於30日下午1時35分做出了上述裁決。
  康納稱,如果陪審團認為原告在兩人關係上撒謊,他們就不會再相信其它事情。目前,西北區檢察官辦公室與原告均沒有對此判決做出回應。
  陪審團成員史蒂文•高羅內克(Stephanie Skowronek)表示,原告無法提供充足的證據說明自己被強迫,這使陪審團無法相信兩人之間發生了強姦事件。“我知道他是無罪的。不然,很多事情說不通。”他說。
  王維朗曾是麻省大學計算機專業的學生。2013年2月19日案發時,原告警告王維朗,如果他繼續,她將報警。結果王維朗說:“我和你一起去警察局。”隨後,王維朗自己給警察局打了電話,並告訴警方他“試圖強姦某人”。原告稱,王維朗之所以同意給警方打電話是因為她英語不好,不知道怎麼和警方說。事情發生後,王維朗被禁止進入麻省大學。
  康納也不清楚王維朗下一步打算,不過他相信麻省大學將解除對王維朗的禁令。麻省大學的發言人則表示,如果王維朗計劃繼續學業,他必須通過學生行為準則程序的嚴格考核。然後,校方會進行評估,做出合適的決定。
  王維朗在庭上表示,雖然原告在中國有男朋友,但他與原告也在交往。原告害怕在中國的男朋友發現兩人關係,也擔心這段三角關係會損害自己的名聲。
  康納說:“王維朗自己知道,如果不說出兩人的真實關係,他可能無法翻身。要知道,王維朗此前的口供基本已經認罪,如果要改變陪審團的觀點非常困難。”
  在康納看來,陪審團可能難以理解王維朗此前的做法。他解釋道,在王維朗所在的文化中,年輕女孩劈腿是非常糟糕的事情。他知道如果說出事實,可能會對原告的名聲不利。(王青)  (原標題:美國麻省大學性侵案宣判 涉案中國留學生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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